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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城市灰霾天年夺命三十万 专家吁严防雾都劫难重演 [打印本页]

作者: honey    时间: 2008-4-10 00:23
标题: (二)城市灰霾天年夺命三十万 专家吁严防雾都劫难重演
监测标准严重滞后
    在中国,可吸入颗粒物国家标准是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空气100微克,是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五倍。
    广州是全国率先对灰霾进行预测预报预警的城市。但在现有国家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下,出现灰霾天气并不认为是空气污染。
    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杨中艺说,形成灰霾的主要成分——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2.5微米(PM2.5)的大气颗粒物,没有列入监测指标,这恰恰是毒性最强的颗粒物。
    在环境空气质量 (API指数)体系上,国际上的标准是监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粒子颗粒物(PM2.5、PM1)、能见度;而国内只是监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
    环保部环境标准处处长冯波解释,“确实,我们现行实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1996年制定的。监控的主要就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巨粒子),标准里确实没有要求对细颗粒物(PM2.5、PM1细粒子)进行检测。”“标准是依据当时的技术条件制定的。当时国家还没有条件对细粒子实施检测。现在国家环保部正在对老标准进行科学论证,如果对现行标准进行调查和评估后,标准值的高低和标准的设定被论证为不符合实际要求的话,我们将通过立项来修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使之符合现行的实际情况要求。”
    在中山大学讲授光化学污染课的吴兑对此做了一个比喻,“相当于我们每天在这数老鼠,他们却在数大象,珠三角的空气质量不好是因为‘老鼠成灾’,大象并没有成灾。而国家的空气环境评价体系是评价大象。所以环保局的监控体系根本监控不了这个指标,环保局只管巨粒子,就是说他只管鼻孔这里的事,他不管气管、支气管和肺泡的事。”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环保部门老说空气质量优良,公众和媒体却老说污染的原因了。实际上是真污染,但是我们国家的环保指标已经衡量不了。换句话说,环保标准已经不符合实际了。
来源:www.infzm.com


警惕伦敦雾灾重演
    “我们现在重视GDP的增长,忽视了人们的健康。要知道你有了钱,可以买到医疗服务,却买不到健康和生命。”
    王强教授呼吁,要警惕伦敦雾灾在我国重演。他再次提起了1952年12月伦敦那次震惊世界的“雾都劫难”——一次世界上最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在五天时间里,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病而死亡,其中多数是年长者。雾灾之后几个月,又有8000多人死于非命。“当时英国雾中烟尘颗粒物浓度是每立方米4毫克的量级,2007年12月28日,北方某特大城市个别测站的小时峰值浓度已经达到了每立方米1毫克。伦敦雾中的污染物以燃煤产生的硫化物为主,我们城市空气中的污染物成分更复杂了。”
    我们再不能以“习惯这种天气了”来表达自己对健康的冷漠。王强说,在全国的一些城市,污染状况甚至还要严重。这一趋势非常值得警惕,不能等到出现事故以后再被动地应对。“当时,伦敦的“毒雾”持续了5天左右的时间,目前,我们国家严重污染的持续时间正在增长。”突发性的灾害能直接威胁到人的生命,在局部地区个别地方和个别时段,也要防止出现这种突发性的灾害。


违法比守法划算
    大量的化工企业建在中国,在为当地带来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同时,带走了廉价的产品和丰厚的利润,留下的是被污染的环境、纸面上的GDP和大批失去健康的人。
    2005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10个省市启动了绿色GDP试点工作,然而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受到地方的普遍抵制,不少省份要求退出核算试点。“由于工厂不支付与污染相关的成本,因此中国出口产品价格尤其低廉。有些国际企业‘国内一套、国外一套’,用双重标准对待污染问题,说明我们自己的标准过低,处罚太轻,监管不严。”一家大型纺织企业老板曾对马军说,他们其实已经掌握了废水处理技术,每天可以少排一半的废水,但这家企业说他们现在不能这样做,因为水价太低了,他们这样做的话,所花的成本就比竞争对手高得太多。
    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事故罚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违反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罚款上限20万元。不要说与跨国公司在本国动辄上亿元的污染罚款相比,就是在中国本土而言,违法成本也远低于守法成本。
    “而在国外,一家企业要是超标排放,当地环保部门要来找它的麻烦,法院要来找它的麻烦,媒体要来找它的麻烦,一些环保组织也要来找它的麻烦,社区也会来找它麻烦,甚至它的员工也会来找它麻烦。”马军说,在国外各种因素都在制约企业的表现,而我们中国现在还没有形成制约企业污染排放的强大力量,当然这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我们公众缺乏获取环境信息的有效渠道。
    “无疑,中国的环保之路任重而道远。但刚刚过去的‘两会’上,中央政府将国家环保总局改为环保部,这说明国家很重视环保问题,就是希望在环境保护方面加大监管力度。”王强说。
    民间环保人士马军寄希望于今年5月1日要正式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如果这部条例能得到真正执行的话,企业就将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我希望在5月1日以后,媒体和公众能更多地关注环保部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中山大学杨中艺教授建议,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科学界应加强对我国民众疾病负担中环境因素的研究,及时发现引起疾病的各种环境问题,并向公众披露。
作者: BMA004    时间: 2008-4-10 08:25
环境越来越多的提上议题,是因为环境以及非常恶劣而且现在还没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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