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涂料论坛

标题: 建议刘大帅当斑主!?Yes or No ? [打印本页]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3-15 00:01
标题: 建议刘大帅当斑主!?Yes or No ?
本帖最后由 tank 于 2012-3-16 08:36 编辑

如果你支持大帅当斑主的请投一票,如果不同意的就投反对票,反正投票后是不记名,没人知道你是谁。
作者: xiaocaiCT    时间: 2012-3-15 00:26
在网上看资料  不小心刷新了一下这个论坛

发现这么晚了还有人发帖     我不反对
作者: 13916399471    时间: 2012-3-15 15:10
大帅的确能大大活跃论坛的气氛
作者: tech_polymer    时间: 2012-3-15 19:45
为什么会有4:绝对反对 人品绝对不行 ???
有侮辱人的意思,既然是建议或者反对,何必闹出这样的笑话
这样的意思仿佛斑主就代表了人品
建议取消此理由,恶俗
作者: 榴连    时间: 2012-3-15 22:53
泰格助剂 发表于 2012-3-15 19:45
为什么会有4:绝对反对 人品绝对不行 ???
有侮辱人的意思,既然是建议或者反对,何必闹出这样的笑话
这样的 ...

我也赞成取消这条!
要选择的话,就是赞成,反对和中立好了。不管如何,论坛是提供给大家交流,人品如何什么的,不是技术讨论的范畴,也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讲清楚的。袁崇焕被凌迟处死时,京城人是争抢其肉而食的;现行的宋体字,是秦桧发明的。所谓“周公恐惧流言日”,人品的品评,每人的标准也会不一的。
作者: 过客    时间: 2012-3-16 07:12
4.  绝对反对 人品绝对不行
改为能力不行如何,能力 不行不能当斑竹好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3-16 07:33
发帖者不能修改自己的原发帖子,你们是斑主,你们爱咋改就咋改吧,俺没意见!
作者: 过客    时间: 2012-3-16 20:26
发帖者不能修改自己的帖子这个规矩不好,如果有错别字啥的,或者当时没想好的不成熟想法,后来都改不了,对发帖者不公平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3-16 23:51
保持中立,个人建议大帅上位后能以平和心态去带领年轻人,要礼貌对待和你意见相左的同仁就是了,毕竟人无完人,你也有很多看不到的地方.
我不建议采用这种投票方式来评判一个人
作者: 初学乍练    时间: 2012-3-17 19:55
本帖最后由 初学乍练 于 2012-3-17 19:56 编辑
xbdx6327 发表于 2012-3-16 23:51
保持中立,个人建议大帅上位后能以平和心态去带领年轻人,要礼貌对待和你意见相左的同仁就是了,毕竟人无完人, ...


这样才像个版主应有的心态/:victory
作者: yueying    时间: 2012-3-20 16:41
论坛上不能去论一个人人品好坏,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坏的一面,人无完人。作为技术论坛,我想只要能给大家提供帮忙,解决问题就行
作者: havedream    时间: 2012-4-5 11:12
支持大帅做斑竹,其他不评论...../:^_^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5 14:03
      我很无语。
    在论坛讨论问题,难免争论,我也从不会因为技术意见的分歧,而对别人冷嘲热讽。但是,有个别朋友主动惹我,我就不能不顶!当然,如果朋友们信任让我,推荐我做版主,我肯定会克制自己!毕竟身份不一样了。做了版主就代表论坛!
   大家可以看看我参加的发贴,特别是最近“丰满度”的问题,有个小朋友明明自己认识有误,还在那里反复批评、嘲讽我。
   技术讨论允许有分歧,但是坚决反对人身抵毁!诚心讨论技术、交朋友的,我非常欢迎!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4-5 14:41
哟西!请问刘总以前是唱大戏出身的么?怎么说的比唱的好听呢。技术有分歧是没问题,貌似本人并没对你进行过人身攻击,也没说过什么,你倒好,看到我的回帖,一上来就说我是顺口开河。难道这不算对我声誉的诽谤么?虽然我在涂料界声望不高,我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以后在涂料界总得一步步的成长。你倒好一上来就诽谤我的人格!
一开口就说别人的是小朋友,小弟弟。你就算很老,也用不着这么依老卖老的。你还能卖几年老?
你当版主,本人是强烈反对!除非,你就你回我的那些帖子进行书面的在这里向我道歉!!!
作者: 阳光灿烂    时间: 2012-4-5 14:53
建议楼主做涂料论坛的御史:)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5 16:48
     这个选拔贴是你开的,我一点也没有意见,毕竟这是个技术公平、公开交流的地方。
   公道自在人心,在这个行业我认识的朋友也很多了,我为人怎么样,大家都是清楚的。
   至于我说的现象,是不是存在,大家可以回过去看帖,特别是那关于“丰满度”的讨论。
    至于你说的,我先出口伤了你,我晚上回家认真看看清楚,如果是我先言语失敬,我完全可以道歉,但是如果是你本人先言语不敬,那你道歉吗?
作者: jigaozeng    时间: 2012-4-7 20:35
糊涂专家 发表于 2012-4-5 14:41
哟西!请问刘总以前是唱大戏出身的么?怎么说的比唱的好听呢。技术有分歧是没问题,貌似本人并没对你进行过 ...

/:086你还得学学,这样是上不了位的,这是大佬经常逛的地方,好小伙学学老前辈是怎么做的,啊!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4-10 12:24
jigaozeng 发表于 2012-4-7 20:35
你还得学学,这样是上不了位的,这是大佬经常逛的地方,好小伙学学老前辈是怎么做的,啊!

像你这样的大佬——该学!
像某某人那样高高在上,唯他独牛——不如不学!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想学技术,想有进步,先学做人!人,没做好,技术再高也是垃圾。(声明,这只是以事论事,并没影射某某人之意,如确实揽上身我只有无奈,不许投诉我!)
作者: zhongguolong    时间: 2012-4-11 23:24
绝对胜出   
新版主就要诞生了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4-11 23:59
经查实是刘工对"糊涂专家"先有不敬之言,刘工在这道个歉吧,和谐相处!
作者: lanzhou307    时间: 2012-4-12 09:15
我反对。能力和人品都有争议,如果真管理了某个版块,即便版块再活跃了,但也没有健康发展重要。看到几个活跃的帖子都是在口水战争,而不是技术讨论和交流,既然是专业的技术论坛,不光看人气,帖子质量也很重要的,你们同意吗?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4-12 14:33
zhongguolong 发表于 2012-4-11 23:24
绝对胜出   
新版主就要诞生了

我想信,此事一成,必有相当大一部份高工(如楼上的这些高工,专家)成为过客!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2 15:10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4-12 16:10 编辑
xbdx6327 发表于 2012-4-11 23:59
经查实是刘工对"糊涂专家"先有不敬之言,刘工在这道个歉吧,和谐相处!


   你搞错了吧?!
  你作为版主,这样做是不是太草率了?!
  我已经查看过了,糊涂专家在我那个贴子里,第452楼才第一次发言!为什么一直没有发言要等到452楼?什么原因我不是很知道,但是我有理由怀疑这个“糊涂专家”是前451楼已经发过言的人的第2个马甲!
  这个“糊涂专家”第473贴首先提到本人,贴子内容如下:


  唉,你没救了!这个跟固化剂的多与少是没关系的!
你说在Pu上是没问题,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PE漆有个不好解决的问题,就是针孔的问题,在PE底漆上PU亮光白面,如果你的PE底漆有针孔,白天温度高,表干快,实干慢。。。。
不说了,你不是刚拜了牛大帅当师傅吗?他是老专家了,他应该可以帮你把漆调整好的,师傅你都不找还想找谁哇


   我想问你的是,他将“刘大帅”改为“牛大帅”,算不算涉嫌抵毁他人?!
   你对论坛很不负责任!辜负郭老大的信任!
   这个“糊涂专家”是不是你自己的第2个马甲呢?!
   请你解释一下好吗?!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2 15:12
lanzhou307 发表于 2012-4-12 09:15
我反对。能力和人品都有争议,如果真管理了某个版块,即便版块再活跃了,但也没有健康发展重要。看到几个活 ...

  我看引发口水之争的,你也是主要因素吧?!
作者: lanzhou307    时间: 2012-4-12 15:19
刘大帅 发表于 2012-4-12 15:12
我看引发口水之争的,你也是主要因素吧?!

好了,不想跟你吵了,我弃权。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2 15:23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4-12 15:42 编辑

    我来这里只是为了认识朋友,旨在交流,对于版主,并不是我唯一的目标!当然,如果朋友们需要和支持、郭老大信任,我也当仁不让!如果当不好版主,立马申请自己退位!!
    通过这个论坛,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特别是年轻、好学、真想学技术的朋友。其中很多人都是直接在QQ上向我请教、讨论问题的,目前保持正常交流的有近10人了。除了成熟配方工艺,我不能透露外,其他技术问题都可以讨论。
    愿意讨论技术问题的朋友可以QQ上聊,不限于在论坛。我不想再有什么口水之争,完全浪费时间、精力! 当然,我如果没有能及时回答你的问题,也请理解,我不是时时在电脑旁的!
    让口水飞一会儿吧!
作者: ykhuxw    时间: 2012-4-12 16:37
支持大帅!!!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4-12 18:32
人家说他是牛XX,说他是牛B就很开心,说他是牛大帅就不开心了。对这样的人是相当的无语,我们没有必要再跟这样的人讨论。如版主说过,道不同不相为谋!
性格不改他就算当了版主,只有2个可能,第一个是把论坛搞垮,第二个是很快给洗!
大家去coatcn了解一下他当时是为何给封杀就知道了!
我们就让傻子去崇拜好了!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4-12 18:59
刘大帅 发表于 2012-4-12 15:12
我看引发口水之争的,你也是主要因素吧?!

这是一句相当不负责任的话,不会主动承认错误,也就是人家和他一起杀人,警察问他时他会说“你也有份”。视坛论的规则不是规则,当别人灌水时他会跟着灌,当别人口水多时他也会跟着多。并不能控制自己。还冒出这么一句不负责任的话“你也是主要因素”。
作者: 阳光灿烂    时间: 2012-4-12 20:32
邁克·華萊士有句名言,“采访肤浅的人别找我!"
别的不说了,大家体会吧,再争来争去,有意思吗?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4-12 22:05
看来刘工还是没有汲取以前被某个论坛管理人员赶下版主位置的教训,我不会再理会你了./:Q
作者: jigaozeng    时间: 2012-4-13 07:45
xbdx6327 发表于 2012-4-12 22:05
看来刘工还是没有汲取以前被某个论坛管理人员赶下版主位置的教训,我不会再理会你了.

你见过狗改了吃屎吗?何况老顽固!/:086其实我们不用关注,就当是浮云!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3 07:54
     这个论坛真要想长期发展,就必须进行改革,首先是对管理人员进行改革!
   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的发言以及个别会员不负责任的发贴,完全没有了论坛的“平等、公平”的精神!
   技术讨论居然讨论出了人品问题,真有素质和人品的人会这样做吗?!
   我以前是有违规行为,言语过急,那都是别人先侮辱我的人品,我不得不做出的反击!
   谢谢支持我的朋友们!
   /:victory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3 08:06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4-13 08:32 编辑
糊涂专家 发表于 2012-4-12 18:32
人家说他是牛XX,说他是牛B就很开心,说他是牛大帅就不开心了。对这样的人是相当的无语,我们没有必要再跟这 ...


    你既然说到coat++,那我就告诉你,我在这个论坛没有做任何违规的事情,这个站长、王总可以证明。论坛里也没有任何人侮辱我的人品!在那里,我认识了很多高手朋友,sima、如tank等。tank现在也是本论坛管理员,请他出来做个见证,我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撤了版主位置、被封号的?!
   但是,我为什么会被封?我可以告诉你,那是因为我自己也办了“涂料树脂技术咨询服务网”,我认为同行可以互相合作、共同进步。但是,他们不认同,就封了我的帐号、下了我的版主!
   现在,我自己也有一个500人的技术交流群,违反不违反本论坛的规定?!
   我不认为同行是冤家,同行完全可以互相进步、共同提高!
   那么,你能不能给这里的朋友解释一下,你有什么理由来说指责我的人品有问题?!
   请你解释!大家的眼睛是亮的,你只要说出合理的解释,就没有人认为你在+++++++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3 08:19
xbdx6327 发表于 2012-4-12 22:05
看来刘工还是没有汲取以前被某个论坛管理人员赶下版主位置的教训,我不会再理会你了.

     郭老大可能比你清楚,我为什么会那个论坛被下了版主、并被封号。2008年在广州涂料展,我和他们站长、王总喝咖啡,谈到了这个事情。我自己办了“涂料树脂技术咨询网”,违反论坛管理规定。你既然是这个道上的,应该很清楚,是不是?!
   难道因为这个事情,我就不符合本论坛的的管理员资格了吗?!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3 08:31
    在我做那个论坛版主期间,为了表彰、鼓励优秀版主,王站长对贡献杰出的版主分寄了奖品,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之一,我收到的一个精美的手编工艺品,现在还保存在家!
   所以,一切谣言不攻自破!
作者: 糊涂专家    时间: 2012-4-13 14:40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2-4-12 20:32
邁克·華萊士有句名言,“采访肤浅的人别找我!"
别的不说了,大家体会吧,再争来争去,有意思吗?

你说的是对的,我错了!我不应该对这么肤浅的人进行采访!
各位兄弟朋友,这个贴子我发错了,我在这里向各位说一声——对不起!
我不应该对阳光灿烂版主所说的这类肤浅的人进行评价,因为实在不值!接下来我们不再需要跟这类人进行交流。虽说,最丑的人总有好的一面,但我们明知是狼就没必要再引狼入室了!
我们要向阳光灿烂版主学习,不再采访肤浅的人!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3 20:26
     道不讲不清,理不辨不明!
     在coat++那个论坛,除了我办网站违反论坛管理规定外,没有做其他任何违反论坛管理规定的事情,对论坛的发展做出了不少贡献,至今和他们的站长还保持着友谊!也从没有遇到这样的,管理员随便抵毁、会员随便侮辱人的情况发生。
     你们可以去问问这个论坛的资深版主tank,问问他我是怎么被那个论坛下掉版主、被封号的,他知道的很清楚!是不是象有些人的胡说!
作者: xiaoxiangxiake    时间: 2012-4-13 21:52
我认为
不管是谁当斑竹
都要履行职责
尊重同行
技术交流不能演变为口水仗
毕竟这个不是娱乐版块
作者: lichenh3    时间: 2012-4-13 22:33
说了半天觉得有意思吗?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4 08:05
糊涂专家 发表于 2012-4-13 14:40
你说的是对的,我错了!我不应该对这么肤浅的人进行采访!
各位兄弟朋友,这个贴子我发错了,我在这里向 ...

    肤浅的人的特征之一,就是总认为自己很高尚,认为自己学富五车,认为别人都是肤浅的,都是没有水平的!
   还常常挂在嘴上,动不动来一句:我不和肤浅的人打交道!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4 08:17
     这里不是技术讨论版块,为了论坛的发展和进步,可以进行必要的辩论!辩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不要人身攻击!
   这个贴子发贴的一开始,就已经涉嫌人身攻击了!虽然后来在网友的批评下,做了修改。但是本意仍然是恶意的,就是不想让我做版主!
   做版主,可以更好的地为大家服务。不做也没有关系,一样的可以讨论技术。但是这样的以抵毁人品质的、卑劣的行为来达到目的,不是我们精神正常人应该具有的。
   再说了,做这个投票又能怎么样?我被选上了,郭老大就一定让我做版主了吗?不一定的。我有心理准备,也充分理解。目前的这样的管理模式,要不要调整、怎么调整,才是郭老大要考虑的。对于我做不做版主这样的小事,是次要事情。目前的情况是,版主太多、尽责的不多。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4 16:23
糊涂专家 发表于 2012-4-5 14:41
哟西!请问刘总以前是唱大戏出身的么?怎么说的比唱的好听呢。技术有分歧是没问题,貌似本人并没对你进行过 ...

     是你自己先称我为“牛大帅”,你难道刘、牛不分呀?!
   我承认,我确实说过“你信口开河”的话,虽然不妥当,但是话糙理不糙,别人问超易搽怎么防霉问题,你会答说用“甲醛”,甲醛能用吗?!
   还有前面一个工程师,推荐说PE漆加对苯二胺,有个管理员还给加了分,还说谢谢分享。
   这不是坑嗲吗,PE漆里能使用对苯二胺这样的高毒、致癌材料吗?!老百姓知道了谁还买你的漆呀,在PE漆里使用对苯二胺会导致企业直接死亡!这是什么建议呀?!工程师还要不要职业道德了?!
   我说你“信口开河”,话确实难听,可是说的是实话!那你说我“牛大帅”就不难听?!
   你不要再辩解了,如果没有虚心学习、认真研究的科学态度,你不会成才!
   我这个人言语上不挠人,但是没有什么坏心,我帮忙了很多的同行朋友,特别是你这样的新人。你们犯得着看我不顺吗?!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4 16:28
榴连 发表于 2012-3-15 22:53
我也赞成取消这条!
要选择的话,就是赞成,反对和中立好了。不管如何,论坛是提供给大家交流,人品如何 ...

   老朋友呀,谢谢你关注。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5 14:30
      大家看看,谁才真正没有人品!
      我刚来这个论坛发帖,有了点人气,就遇到几人的围攻,其中有那么2个管理员、版主为最盛。个别人对我恶语相加,我就言语还击,被管理员警告封贴。我知道,在论坛,言语不干净肯定违反论坛管理规定,我也做了道歉!并保证不再言语伤人!
       现在问题是,谁来监督、管理这些版主呢?他们排斥有能力的人参与论坛的共同管理,嫉贤妒能,想方设法不让我上位,目的是什么?!他们自身水平欠缺,又缺乏谦虚、合作精神。
      发这个贴子的糊涂专家就是其中一个郭老大特别信任的版主马甲!明着看好象为了我能不能当管理员来证求大家意见,其实居心叵测,抵毁他人名誉。
      糊涂专家,你这样做算有人品吗?!你认为自己还有这个资格做管理员吗?!你不感到脸红吗?!
作者: xiami    时间: 2012-4-15 16:05
赞成,可以活跃论坛.
作者: lanzhou307    时间: 2012-4-16 13:58
过客 发表于 2012-3-16 20:26
发帖者不能修改自己的帖子这个规矩不好,如果有错别字啥的,或者当时没想好的不成熟想法,后来都改不了,对 ...

同感,拼音打字错别字还真容易打出来
作者: 13916399471    时间: 2012-4-16 14:56
本帖最后由 13916399471 于 2012-4-16 14:56 编辑
榴连 发表于 2012-3-15 22:53
我也赞成取消这条!
要选择的话,就是赞成,反对和中立好了。不管如何,论坛是提供给大家交流,人品如何 ...


如果这个帖子真是某位版主所为,那这位版主就有问题了,建议论坛就此事展开调查,公布事实真相。
不能用这样的语句词汇!!来对待论坛会员,即使他有些小毛病。但人都有毛病的。
作者: shanghaiyutang    时间: 2012-4-16 15:17
刘大帅还是很厉害的。。。当然没有人喜欢被别人顶撞自己的观点。淡定、淡定。。。
作者: 耳关众涂料    时间: 2012-4-16 17:33
本帖最后由 耳关众涂料 于 2012-4-16 17:57 编辑
初学乍练 发表于 2012-3-17 19:55
这样才像个版主应有的心态

唉。吵起确实没意思。不过大家都希望还是谦和点好,反正都是文字,又不要当面表示出来桀骜不驯的样子,至于马甲,我认为不可能,先别说怎么去过IP这一关,就其RP来说也犯不着。或许是
是臆测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4-16 22:03
大家好,暂时停止这里的争论!
给我们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
明天开始我们要在南京开工业防腐的会议了,会议之后当天我就要赶到山东做卷材市场的调研,5月初我会有时间,到时候邀请大家一起喝茶吃饭喝酒吧!

但是,这里的争论请先停止!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7 07:44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4-17 07:45 编辑

/:! /:! /:!
作者: jackshen    时间: 2012-4-17 11:15
郭老大还是约谈一下当事人,沟通一下,应该能解决的。

有问题才能进步,对于论坛来说不是坏事情。


作者: shanghaiyutang    时间: 2012-4-25 13:49
结果出来没?到底大帅能不能当版主啊,这个帖子又会引发口水战,大家都淡定一点,年纪都不小了还整天口水横飞,没意思,大家都别争论了,没必要争个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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