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涂料论坛

标题: 建议论坛成立管理委员会!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16 13:12
标题: 建议论坛成立管理委员会!
      建议论坛成立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专家、超级版主挑选组成,成员采取实名制、并公布照片、个人介绍。
   负责对论坛的日常管理、包括版主行为及技术争议问题进行仲裁!
作者: 初学乍练    时间: 2012-4-18 12:33
要实名并公布照片这个有难度,很多人不愿意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4-18 21:08
没那个必要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没阵子还要成立革委会了/:815
作者: coat1234    时间: 2012-4-20 12:07
要实现权威,就必须正轨
作者: 叶雄    时间: 2012-4-20 12:31
这个好象是很好的建议,但有点不现实。
因为目前为联众服务的斑主们都是义务的,他们都是为某某公司服务的,在这里只是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兼职的。
有些公司的领导老板心胸比较宽,有的则非也。我相信这里的很多版主,有些都是会有所保留的。如果要像大帅那样的建议,我想这些人必须是自由人!
再如xbdx6327说的,“没那个必要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没阵子还要成立革委会了”/:815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20 14:30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4-20 14:34 编辑

    做不做版主,是个人自由。但是既然做了,就要尊重会员,不要耍官威,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现在论坛就这个情况,个别版主缺少基本的素质,对会员发贴进行嘲讽、挖苦。被会员顶撞后就拉来其他认识的朋友,共同针对,甚至换上马甲对会员人身攻击!这些人在网络中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检验人员,向原材料供应商要吃要喝,不满足就威胁换掉原材料,合格也说你不合格。
   这样的人在企业害企业,在论坛害论坛!我在这个论坛发贴,先被管理员嘲讽,后被其他会员围攻,我走到那里,就立刻跟进那么几个人,不是讨论技术问题,而是对我进行言语伤害。最后,版主亲自换上马甲,对我侮辱!目的就是将我这样的热心会员赶出门外!
   如果论坛允许这样的情况,不改变,不调整,论坛会失去进一步发展机会。不管是不是义务,管理员必须尊重会员!这是最起码的!当然,会员违反论坛管理规定,版主也有权执行管理!现在的情况就是,版主太多,鱼目混珠,个人素质低、不能管、不会管的也混了进来!
   我们进论坛,都是有取有舍的,象那些超级版主,为论坛的发展做了巨大贡献,偶尔发个广告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提醒一下就可以了,谈到罪,就真是开国际玩笑了。论坛不能只要求会员、版主无偿付出,也要允许会员、版主有所得。我来这个论坛就是想接交朋友,如果不能认识朋友,我那来干什么呢?!我在技术方面可以帮助新手,为论坛提高人气,这是我对论坛的回报。版主一定要做事公平、公正和客观!
   如果论坛因为管理人员是业务、免费的,就放松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对这些发生的事情熟视无睹,那真的又失去发展机会了。我提这个建议也是为了论坛的发展着想,毕竟这些具体事情需要一个公正的管理团队去认真处理和对待,包括版主的违规。
   期望联众论坛能够真正发展壮大,达到“联众”的宗旨!
作者: 红叶    时间: 2012-4-20 16:26
本帖最后由 红叶 于 2012-4-20 16:27 编辑

穷寇莫追,你们都把别人赶离联众了。别在这里含沙射影,指桑骂槐的。

看来你得找力龙谈下心,静下心来好好学习一下我佛慈悲!
作者: 天下    时间: 2012-4-20 17:46
找力龙学习我佛慈悲,回头是岸啊/:815....老俗语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少言论,多干实事,才是正理,,,,,,,,,,,,,,,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4-23 22:19
尊重是相互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哪怕别人水平真不如你,哪怕别人是新手.
为何之前论坛很少这样的争吵,出现这样的不和谐气氛,借用温总理的话讲,大家是要"反思一下"
又如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评所讲:你不能接受反对意见,不能接受拍砖,那你同广大网友的交流就会有问题.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4-23 22:22
不同意刘工的说法,至少我并没有希望从这个论坛得到什么.如果你的目的带有功利性,就不可能做到公平
作者: 阳光灿烂    时间: 2012-4-26 21:07
xbdx6327 发表于 2012-4-23 22:19
尊重是相互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哪怕别人水平真不如你,哪怕别人是新手.
为何之前论坛很少这样的争吵, ...

说得好,相互尊重吧。
论坛的版主基本相当于志愿者,楼主的建议很难采纳。
不过遇到问题,最好直接跟管理员直接联系,避免吵架。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26 22:22
xbdx6327 发表于 2012-4-23 22:19
尊重是相互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哪怕别人水平真不如你,哪怕别人是新手.
为何之前论坛很少这样的争吵, ...

    我完全接受技术层面的反对意见,坚决反击言语方面的无礼、无知和伤害!
    到是个别版主,处心积虑,不能容纳我们这些热心会员。他们想这么样,就这么样,以为自己是了不起的“官”。随便挖苦、打击我们无辜的会员。也正因为我不会象其他新手忍下这口气,才导致这样的争论结果。到底是谁先言语无礼的?!
     请大家看清楚在发言!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4-26 22:27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2-4-26 21:07
说得好,相互尊重吧。
论坛的版主基本相当于志愿者,楼主的建议很难采纳。
不过遇到问题,最好直接跟管 ...

    是谁先不尊重他人的?!要不要搞搞清楚呢?
    那个“糊涂专家”是不是姓蒋的版主的马甲,要不要搞搞清楚呢?他发那个投票贴”选不选刘大帅当版主“,是在侮辱我的人格,你们还要讲互相尊重?!
   
作者: 红叶    时间: 2012-5-1 10:38
刘大帅 发表于 2012-4-26 22:27
是谁先不尊重他人的?!要不要搞搞清楚呢?
    那个“糊涂专家”是不是姓蒋的版主的马甲,要不要搞 ...

声明:“糊涂专家”并非本人马甲,虽然那人跟本人有点关系,但并非本人,如果你还是这么认为的,本人没办法,因为嘴巴是长在你的脸上!

另,你可以说我是“糞青”,本人对事不对人,也曾向你就那个帖子说过不恰当的话做过道歉,如果这样你还是觉得不够,本人已没办法!
荣幸得斑主之位,一向做事公正,公平。对帖子的管理从来没有因个人感情进行过处理,不然你的这些帖子我早就全封杀了!
我记得没错的话,你曾说过你对事不对人?那为何总是耿耿于怀的老惗记着别人的斑主之位?我认为本人是一个“糞青”可能会在一些帖子上有过激的言语,但本人对帖子的管理并没有出现过任何因个人感情的不当管理行为。如果你觉得我对帖子有不恰当的管理,你可以直接找老郭谈!
你可以评价我的为人,但不能糊乱点评我的管理!
另,你"这些人在网络中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检验人员,向原材料供应商要吃要喝,不满足就威胁换掉原材料,合格也说你不合格。”本人一向忠直,从来没有用过自己的私权威协过别人什么。你所说的那个人因为跟本人曾在某某公司体系出来的,正好遇见,所以在Q上聊了一下,开玩笑的让他请我喝酒,当时他给我感觉是因为跟我公司有生意来往,不能请!OK,本人当时就说,他过来我请喝酒。他以他小孩还小(已经有7、8个月大了)为由拒绝了。同时曾经过的素味谋面的同事,喝个酒就这么难吗?之于他的产品,本人在这里可以说一下,如果是好东西请不请喝酒,本人还是继续使用,如果是不好的,那怕送上黄金万两也只能是拒于门外!这个人是谁,在这里就不提了,你懂的,你可以找他了解!
欲得到别人的尊重先学会尊重别人!欲要指控别人必先净其身!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1 18:12
   如果没有“糊涂专家”那个投票贴子,此事早就过去了。
   你是版主,对我发帖不应该带有个人成见进行评价,但是你已经认识到了,再说我也在言语中也有不恭维的地方,我也错了道歉。更何况,郭老大从中调停,破费请喝老酒,我如果再盯着你不放,那我就太没有风度了!太没有可以让人敬佩之处了!那就真的人品有问题了。
    但是,糊涂专家发的对我进行人身侮辱的贴子,已经远超出正常的讨论和争论了,而偏偏有内部知道的人告诉我,糊涂专家是你的马甲!!!!你怎么证明不是你自己?!
    另外,对于版主,我已经明确和郭老大说了,我确实有这个兴趣,但是面前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因为面前的版主太多了,我还有点不习惯。不管做不做版主,都可以为论坛服务的。
    其他的事情,我没有点名,你也不用赖在自己身上。  
    和你的争论,到该此结束了。我也不想去追究什么了,没有意思,清者自清。

   
   
作者: 红叶    时间: 2012-5-2 07:58
证明?你要我证明什么?我没有权力和义务为你证明这些!
假设那个“糊涂专家”就是我,也就是说,给你爆料的内部人,这个内部人已经触犯了论坛的一条规定,就是滥用职权随意泄露他人信息!这样的一面之词你也这么执着吗?我相信联众里的斑主们和管理员们都是好样的,那怕之前是斑主,现在不是;或现在是,将来不是,也不会随意的就把自己曾经拥有个他人的信息或联众内部的泄露出去的,这也是我的一惯原则!
因为好多公司有时只有一个IP地址的。别人可以随意泄露他人信息。对不起,我做不到!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2 08:37
     如果论坛版主、管理员,都成了“城管”,对会员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论坛的公平、公正将不复存在!
   如果论坛不杀恶意的马甲,必然会导致马甲满天飞,虽然看起来会员很多,人气很旺,都将是过眼烟云!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2 08:45
红叶 发表于 2012-5-2 07:58
证明?你要我证明什么?我没有权力和义务为你证明这些!
假设那个“糊涂专家”就是我,也就是说,给你爆料 ...

     从你的回复中,我已经知道结果了。
   请郭老大看过来,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从同一个IP申请的ID,可以认为不是同一个人的?!也就是说,如果将来有人和我同一个IP,不能认定就是我本人?!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2 08:57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5-2 08:57 编辑

这是红叶版主的原文,保留一下:

证明?你要我证明什么?我没有权力和义务为你证明这些!
假设那个“糊涂专家”就是我,也就是说,给你爆料的内部人,这个内部人已经触犯了论坛的一条规定,就是滥用职权随意泄露他人信息!这样的一面之词你也这么执着吗?我相信联众里的斑主们和管理员们都是好样的,那怕之前是斑主,现在不是;或现在是,将来不是,也不会随意的就把自己曾经拥有个他人的信息或联众内部的泄露出去的,这也是我的一惯原则!
因为好多公司有时只有一个IP地址的。别人可以随意泄露他人信息。对不起,我做不到!
  


    谢谢你告诉我们真像!
作者: 红叶    时间: 2012-5-2 09:13
吼,原来我的原文还这么值钱,还值得你去保存的哇!
你说的,清者自清!随便你啦!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5-2 17:37
刘大帅 发表于 2012-4-26 22:27
是谁先不尊重他人的?!要不要搞搞清楚呢?
    那个“糊涂专家”是不是姓蒋的版主的马甲,要不要搞 ...

刘工可以再回顾下,我和曾工,李工等同仁并没有先对你不敬吧/:815
您所说联合起来对付您,我想也是不存在的,至少我,曾工,蒋工不会这样做。我在论坛中已不再参与您的贴子的讨论了,希望降温处理此事,同时希望相关同仁刻反思,共促论坛发展!
作者: 过客    时间: 2012-5-3 19:43
蒋老大这次麻烦了,呵呵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3 20:23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5-3 20:36 编辑
xbdx6327 发表于 2012-5-2 17:37
刘工可以再回顾下,我和曾工,李工等同仁并没有先对你不敬吧
您所说联合起来对付您,我想也是不存在 ...


     许工,你这话明显就不对了。旁人不说,就说那个曾工,我何时得罪过他?!但他一直跟我在贴子后面说些很难听的话!那里象个3段高手的样子,我都不想理他,还有那个什么307的。
     别的版主都已经看出来了,你看不出?!我们讲话要公正、客观,对不对?
     现在是,红叶已经不打自招了,我不想说多少了,如果郭老大不能改变这个现状,我最多跑路,我一个人搞不过你们版主,怕了你们行吗?!虽然我的朋友也很多。联众是目前搞的还不错的涂料论坛,虽然不是我们自己建造的,是郭老大搭建了这个平台,我们要爱护和珍惜,如果不加以合理的管理和维护,变成死水一坛也是有可能的。涂料行业已经死掉的论坛不是一个了。
      
作者: 13916399471    时间: 2012-5-3 21:54
过客 发表于 2012-5-3 19:43
蒋老大这次麻烦了,呵呵

蒋老大能有什么麻烦?!人家都貌似论坛老二了
二,呵阿
作者: 殷正权    时间: 2012-5-4 11:37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
正义从来都是个相对值,每人心中的秤不完全一样。

作者: 红叶    时间: 2012-5-4 12:46
刘大帅 发表于 2012-5-3 20:23
许工,你这话明显就不对了。旁人不说,就说那个曾工,我何时得罪过他?!但他一直跟我在贴子后面说 ...

我不打自招?招你个头,我又没行差踏错,我招啥?你老大,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反正你的嘴巴长在你的脸上!


过客,其实也没什么麻烦的!人的一生总有给人排挤,总有给人误会,总有被别人污辱!俺受得了!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4 14:15
红叶 发表于 2012-5-4 12:46
我不打自招?招你个头,我又没行差踏错,我招啥?你老大,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反正你的嘴巴长在你的 ...

     我劝你不要再跳,我不想再和你打口水仗,你这个人,我已经了解了。论坛以你为首的那么几个人,组团排挤、攻击别人,你还在这里装无辜?!刘大帅不是你好惹的,如果不是再三为了保护论坛、给涂料行业朋友一片净土、支持和理解郭老大的工作,我早就反击了,注册马甲谁不会呀?我可以要多少马甲就可以有多少马甲!如果郭老大再不能让你住嘴,你就试试看吧!!你知道刘大帅是什么人吗?!是你PK的对象吗?!你的底细、包括你跟谁学的技术,我一清二楚,你的水平差远了!
   你还在这里装,同一个公司的人有同一个IP,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你何必此地无银三百两?!但是,如果下班后,你的IP和“糊涂专家”也是一个IP,你怎么解释?!
   我都不想和你去斗嘴了,丢我的份,你还在这里死缠烂打?!
作者: 红叶    时间: 2012-5-4 15:05
本帖最后由 红叶 于 2012-5-4 15:05 编辑

证据呢??
作者: 过客    时间: 2012-5-4 19:22
"你的底细、包括你跟谁学的技术,我一清二楚,你的水平差远了!"查人老底,似乎不是那么厚道吧?再说跟哪个学的技术应该没有那么重要吧,青于蓝而胜于蓝的人多着吧?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4 19:33
过客 发表于 2012-5-4 19:22
"你的底细、包括你跟谁学的技术,我一清二楚,你的水平差远了!"查人老底,似乎不是那么厚道吧?再说跟哪个 ...

     那他穿上马甲侮辱别人人品,就是厚道吗?!
作者: 殷正权    时间: 2012-5-4 21:47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施于人。

作者: xbdx6327    时间: 2012-5-5 07:11
刘大帅 发表于 2012-5-3 20:23
许工,你这话明显就不对了。旁人不说,就说那个曾工,我何时得罪过他?!但他一直跟我在贴子后面说 ...

对与不对,你我做为争论双方都没资格评判.
其实曾工一开始还是很尊敬的,从以下这个地方开始,人家对你的态度就变化了,你没得罪过他?证据在这里:http://bbs.coatu.com/forum.php?m ... id=77470&page=4
虽然我不介意什么,但您要认真,我就再跟您认真一次:我们之间是谁开的头一枪?
而我终于查看完全了有"马甲"嫌疑的"糊涂专家"的全部贴子,可以认定至少不是恶意马甲:只与你一人有争吵!
吵架常有,两个人吵起来,可能各有不对,但和你做对的是一群人时,你还认为这一群人都不对,就你对?
你多年的朋友劝我不要和你吵了,我反问他:我是那么爱吵的人吗?他反而笑了.而您又如何解释在别的版块要和人家的版主PK时称木器漆这边的"都是捣浆糊的",我就不懂了,找人PK,这到底是街头霸王还是古惑仔?
至于你认为我和其他同仁"组团"欺负你,我可以郑重告诉你:子虚乌有!许某人做事只凭良心!
您总说不想和***争了,而其实相反,最想争的洽洽是你!不服吗?
石器时代,有人对您顶礼膜拜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大家都还是棒槌!
现如今,年轻的工程师通过不懈努力已为我们国家的涂料界争了不少光:工程漆上KO掉AKZO,PPJ,BASF;UV上的一些产品让武藏无可耐何,哑光清漆的特点国外都还没有达到......时代不同了!
说别人水平差,想必您到我这也是来查底细的,查了会说:不就TM一个厨子嘛,可这门外汉做的东西您还真做不出来,更不说曾工独一无二的哑清了.
不说了!

作者: 过客    时间: 2012-5-5 07:13
刘大帅 发表于 2012-5-4 19:33
那他穿上马甲侮辱别人人品,就是厚道吗?!

虽然蒋工确实不只一个号,但是那个糊涂专家现在确实不是蒋工的号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5 07:42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5-5 08:12 编辑

     “糊涂专家”就是红叶的马甲!
      其他的,我不再表态。
作者: 红叶    时间: 2012-5-5 11:47
大家,不要再理他了,他愿意怎么着就怎么着了吧。我们有权力不这样做,但是没有权力强迫他不这样想!
这样争吵也没什么意思的。再说,看了他27楼的帖子,貌似有点类似黑社会的恐吓行为,俺天生胆子小,我好怕怕哦!
再说,我的师傅太多了,我到现在还搞不清楚有个多少个师傅,三人行必有我师,只要比我强的,论坛里的每一位都是我的老师。但是出道时的那头几个导师还是铭记于心中!
君子坦荡荡,。。。我们的精力是有限的,这样的争吵不如放在技术上还好点!
作者: 刘大帅    时间: 2012-5-5 13:15
xbdx6327 发表于 2012-5-5 07:11
对与不对,你我做为争论双方都没资格评判.
其实曾工一开始还是很尊敬的,从以下这个地方开始,人家对你的态 ...

曾工,此事打住,OK?
作者: 13916399471    时间: 2012-5-5 13:49
本帖最后由 13916399471 于 2012-5-5 14:04 编辑
过客 发表于 2012-5-5 07:13
虽然蒋工确实不只一个号,但是那个糊涂专家现在确实不是蒋工的号


很对,那个糊涂专家现在确实不是蒋工的号了

作者: shanghaiyutang    时间: 2012-6-28 11:48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搞来搞去不就这么点事吗,你们几个人加起来都几百岁了,天天为这些破事争来争去不累吗?淡定、淡定,是与不是就算争出个结果又能如何?你能剥夺人家上网说话的权利?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人家说什么做什么我们是无法控制的,何必给自己找罪受?大家都淡定,天这么热都别动了肝火。/:cheer
作者: hust_0412    时间: 2012-6-29 09:50
说一说的就跑题掐起来了/:815
当相声看,不参与,各位大佬最好去吃点苦瓜、竹笋,实在不行钻冰箱去/: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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