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涂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146|回复: 5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 建议刘大帅当斑主!?Yes or No ?

  [复制链接]
     

2

主题

224

帖子

50

专家分

涂料人二段

Rank: 2

专家分
50 分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3-15 00:0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ank 于 2012-3-16 08:36 编辑

如果你支持大帅当斑主的请投一票,如果不同意的就投反对票,反正投票后是不记名,没人知道你是谁。
单选投票, 共有 42 人参与投票

投票已经结束

66.67% (28)
9.52% (4)
0.00% (0)
16.67% (7)
7.14% (3)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3 反对反对
请不要把真理真的当真理!!!
     

14

主题

497

帖子

35

专家分

涂料人二段

dageda

Rank: 2

专家分
35 分
QQ
54#
发表于 2012-4-25 13:49:36 | 只看该作者
在线原料库,研发好帮手
结果出来没?到底大帅能不能当版主啊,这个帖子又会引发口水战,大家都淡定一点,年纪都不小了还整天口水横飞,没意思,大家都别争论了,没必要争个你死我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7

帖子

0

专家分

涂料人一段

Rank: 1

专家分
0 分
53#
发表于 2012-4-17 11:15:14 | 只看该作者
郭老大还是约谈一下当事人,沟通一下,应该能解决的。

有问题才能进步,对于论坛来说不是坏事情。

善待所有人(不是人的人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52#
发表于 2012-4-17 07:44: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大帅 于 2012-4-17 07:45 编辑

/:! /:! /:!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0

主题

4443

帖子

124

专家分

管理员

Better Coating, Better World!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专家分
124 分

论坛管理员

51#
发表于 2012-4-16 22:03:1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好,暂时停止这里的争论!
给我们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
明天开始我们要在南京开工业防腐的会议了,会议之后当天我就要赶到山东做卷材市场的调研,5月初我会有时间,到时候邀请大家一起喝茶吃饭喝酒吧!

但是,这里的争论请先停止!
招聘华东大区商务总监,13917886982(微信),3551646(QQ)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主题

369

帖子

2

专家分

涂料人二段

Rank: 2

专家分
2 分
50#
发表于 2012-4-16 17:33: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耳关众涂料 于 2012-4-16 17:57 编辑
初学乍练 发表于 2012-3-17 19:55
这样才像个版主应有的心态

唉。吵起确实没意思。不过大家都希望还是谦和点好,反正都是文字,又不要当面表示出来桀骜不驯的样子,至于马甲,我认为不可能,先别说怎么去过IP这一关,就其RP来说也犯不着。或许是
是臆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497

帖子

35

专家分

涂料人二段

dageda

Rank: 2

专家分
35 分
QQ
49#
发表于 2012-4-16 15:17:18 | 只看该作者
刘大帅还是很厉害的。。。当然没有人喜欢被别人顶撞自己的观点。淡定、淡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

主题

2648

帖子

954

专家分

涂料人四段

Rank: 4

专家分
954 分

涂料人三段

48#
发表于 2012-4-16 14:56: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13916399471 于 2012-4-16 14:56 编辑
榴连 发表于 2012-3-15 22:53
我也赞成取消这条!
要选择的话,就是赞成,反对和中立好了。不管如何,论坛是提供给大家交流,人品如何 ...


如果这个帖子真是某位版主所为,那这位版主就有问题了,建议论坛就此事展开调查,公布事实真相。
不能用这样的语句词汇!!来对待论坛会员,即使他有些小毛病。但人都有毛病的。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周工解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

主题

1992

帖子

656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656 分

涂料人三段

47#
发表于 2012-4-16 13:58:21 | 只看该作者
过客 发表于 2012-3-16 20:26
发帖者不能修改自己的帖子这个规矩不好,如果有错别字啥的,或者当时没想好的不成熟想法,后来都改不了,对 ...

同感,拼音打字错别字还真容易打出来
分享快乐,分享喜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92

帖子

67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xiami

Rank: 3Rank: 3

专家分
67 分
QQ
46#
发表于 2012-4-15 16:05:13 | 只看该作者
赞成,可以活跃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45#
发表于 2012-4-15 14:30:4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看看,谁才真正没有人品!
      我刚来这个论坛发帖,有了点人气,就遇到几人的围攻,其中有那么2个管理员、版主为最盛。个别人对我恶语相加,我就言语还击,被管理员警告封贴。我知道,在论坛,言语不干净肯定违反论坛管理规定,我也做了道歉!并保证不再言语伤人!
       现在问题是,谁来监督、管理这些版主呢?他们排斥有能力的人参与论坛的共同管理,嫉贤妒能,想方设法不让我上位,目的是什么?!他们自身水平欠缺,又缺乏谦虚、合作精神。
      发这个贴子的糊涂专家就是其中一个郭老大特别信任的版主马甲!明着看好象为了我能不能当管理员来证求大家意见,其实居心叵测,抵毁他人名誉。
      糊涂专家,你这样做算有人品吗?!你认为自己还有这个资格做管理员吗?!你不感到脸红吗?!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44#
发表于 2012-4-14 16:28:00 | 只看该作者
榴连 发表于 2012-3-15 22:53
我也赞成取消这条!
要选择的话,就是赞成,反对和中立好了。不管如何,论坛是提供给大家交流,人品如何 ...

   老朋友呀,谢谢你关注。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43#
发表于 2012-4-14 16:23:30 | 只看该作者
糊涂专家 发表于 2012-4-5 14:41
哟西!请问刘总以前是唱大戏出身的么?怎么说的比唱的好听呢。技术有分歧是没问题,貌似本人并没对你进行过 ...

     是你自己先称我为“牛大帅”,你难道刘、牛不分呀?!
   我承认,我确实说过“你信口开河”的话,虽然不妥当,但是话糙理不糙,别人问超易搽怎么防霉问题,你会答说用“甲醛”,甲醛能用吗?!
   还有前面一个工程师,推荐说PE漆加对苯二胺,有个管理员还给加了分,还说谢谢分享。
   这不是坑嗲吗,PE漆里能使用对苯二胺这样的高毒、致癌材料吗?!老百姓知道了谁还买你的漆呀,在PE漆里使用对苯二胺会导致企业直接死亡!这是什么建议呀?!工程师还要不要职业道德了?!
   我说你“信口开河”,话确实难听,可是说的是实话!那你说我“牛大帅”就不难听?!
   你不要再辩解了,如果没有虚心学习、认真研究的科学态度,你不会成才!
   我这个人言语上不挠人,但是没有什么坏心,我帮忙了很多的同行朋友,特别是你这样的新人。你们犯得着看我不顺吗?!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42#
发表于 2012-4-14 08:17:09 | 只看该作者
     这里不是技术讨论版块,为了论坛的发展和进步,可以进行必要的辩论!辩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不要人身攻击!
   这个贴子发贴的一开始,就已经涉嫌人身攻击了!虽然后来在网友的批评下,做了修改。但是本意仍然是恶意的,就是不想让我做版主!
   做版主,可以更好的地为大家服务。不做也没有关系,一样的可以讨论技术。但是这样的以抵毁人品质的、卑劣的行为来达到目的,不是我们精神正常人应该具有的。
   再说了,做这个投票又能怎么样?我被选上了,郭老大就一定让我做版主了吗?不一定的。我有心理准备,也充分理解。目前的这样的管理模式,要不要调整、怎么调整,才是郭老大要考虑的。对于我做不做版主这样的小事,是次要事情。目前的情况是,版主太多、尽责的不多。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41#
发表于 2012-4-14 08:05:52 | 只看该作者
糊涂专家 发表于 2012-4-13 14:40
你说的是对的,我错了!我不应该对这么肤浅的人进行采访!
各位兄弟朋友,这个贴子我发错了,我在这里向 ...

    肤浅的人的特征之一,就是总认为自己很高尚,认为自己学富五车,认为别人都是肤浅的,都是没有水平的!
   还常常挂在嘴上,动不动来一句:我不和肤浅的人打交道!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188

帖子

36

专家分

涂料人二段

Rank: 2

专家分
36 分
40#
发表于 2012-4-13 22:33:22 | 只看该作者
说了半天觉得有意思吗?
别人说我现在是卖钛白粉的!我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54

帖子

0

专家分

涂料人零段

专家分
0 分
39#
发表于 2012-4-13 21:52:5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
不管是谁当斑竹
都要履行职责
尊重同行
技术交流不能演变为口水仗
毕竟这个不是娱乐版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38#
发表于 2012-4-13 20:26:42 | 只看该作者
     道不讲不清,理不辨不明!
     在coat++那个论坛,除了我办网站违反论坛管理规定外,没有做其他任何违反论坛管理规定的事情,对论坛的发展做出了不少贡献,至今和他们的站长还保持着友谊!也从没有遇到这样的,管理员随便抵毁、会员随便侮辱人的情况发生。
     你们可以去问问这个论坛的资深版主tank,问问他我是怎么被那个论坛下掉版主、被封号的,他知道的很清楚!是不是象有些人的胡说!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24

帖子

50

专家分

涂料人二段

Rank: 2

专家分
50 分
37#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4:40:01 | 只看该作者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2-4-12 20:32
邁克·華萊士有句名言,“采访肤浅的人别找我!"
别的不说了,大家体会吧,再争来争去,有意思吗?

你说的是对的,我错了!我不应该对这么肤浅的人进行采访!
各位兄弟朋友,这个贴子我发错了,我在这里向各位说一声——对不起!
我不应该对阳光灿烂版主所说的这类肤浅的人进行评价,因为实在不值!接下来我们不再需要跟这类人进行交流。虽说,最丑的人总有好的一面,但我们明知是狼就没必要再引狼入室了!
我们要向阳光灿烂版主学习,不再采访肤浅的人!
请不要把真理真的当真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029

帖子

203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03 分

涂料人二段

QQ
36#
发表于 2012-4-13 08:31:56 | 只看该作者
    在我做那个论坛版主期间,为了表彰、鼓励优秀版主,王站长对贡献杰出的版主分寄了奖品,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之一,我收到的一个精美的手编工艺品,现在还保存在家!
   所以,一切谣言不攻自破!

点评

其实这个简单,人家好不容易给您找个台阶,就好好用吧,别当真.真要如此,你说你不办了,问下能回去当版主就明白了  发表于 2012-4-16 23:01
涂料树脂技术超级群:3751568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联众涂料网 ( 沪ICP备11020344号-1 )

GMT+8, 2024-6-26 08:05 , Processed in 0.117974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