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涂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五四青年节半天假难落实 多数单位未通知放假

[复制链接]

0

主题

5422

帖子

29

专家分

涂料人三段

菜鸟

Rank: 3Rank: 3

专家分
29 分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5-4 11:4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日前,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期的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全国3亿多青年将可享受这个假期。由于五一首次缩水为三天的小长假,一直淹没在黄金周里的五四假期开始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哪些单位真会放假?半天假又能干些什么?  连日来,记者展开调查发现,虽然有了相关规定,但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期却遭遇“落实难题”。至于14至28岁的放假年龄规定,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被普遍忽略。
  “有的班级14岁以上学生与14岁以下的学生都在一个班,学校很难操作,总不能让一个班级14岁的学生放假13岁的学生上课吧。”
  ——钟昭梅 广州第二十一中学副校长
  “其他人(对老板不放半天假)都没吭声,我自己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黄先生 某外资网络公司
  “反正也就半天放不放都无所谓,我觉得如果能利用青年节去参加一些义工活动反而更有意义。”
  ——小李 执信中学高一学生
  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没有书面通知放假
  小王是省政府某直属单位的一名公务员,出生于1982年的他刚满26岁,谈到五四放假,正在加班的他一脸的惊讶:“放假?没听说啊,有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今年国家首次对14至28周岁的青年实行“五四半天假”,但绝大多数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未下发五四放假的通知,这也导致许多青年都对单位是否放假都“心中没底”。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林说:“大家都互相打听,或者在网上讨论,最后讨论传开来了,传到了领导那里,单位才下发‘放假’的口头通知。”也有单位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由于有些单位或者公司的“半天假”适龄青年较少,因此放假通知多以口头传达,“就如‘三八’妇女节,也多是采取内部口头通知放假事宜。”
  外企私企:“半天假”多数成空说
  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外企和私企的青年,对记者坦言没有“半天假”。
  黄先生今年26岁,他所在的外资网络公司就没有青年节“半天假”了。“公司已经规定不放了。”黄先生说这话时,语气中还带有点失望,“没所谓了,反正都是半天而已,放不放都一个样。”记者再三提醒他这“半天假”是他的权益,黄先生则表示不会向公司追究了,“其他人都没吭声,我自己一个人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黄先生这样的例子还不在少数,他们多数是收入较高、工作任务较重的白领,平时为了工作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工作原因逼迫他们无暇顾及这“半天假”,他们宁愿多干半天尽快完成手中的活,也不想停下手休息半天。
  不过,也有不少企业表示将会在五四期间组织主题活动,例如青年岗位争先、联谊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等。
  不放假,是否有加班工资,多家企业表示尚不能确定。
  中学:13岁上课14岁放假很尴尬
  按照14至28周岁的年龄界定,绝大多数中学生都可以享受“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期。然而,记者了解到,对于青年节中学究竟是否放假或如何放假,教育部门均没有明确规定,而是让各个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自己的情况来执行。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规定,学校显然有些措手不及。
  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副校长钟昭梅就告诉记者,由于没有接到上级教育部门放假的通知,学校准备青年节照常上课,“马上就要高考、中考,到时都会耽误不少课时,再放假整个学期的教学计划都会受影响。钟校长还解释说,由于初中有的班级14岁以上的学生与14岁以下的学生都在一个班,学校很难操作,总不可能一个班级14岁的学生放假13岁的学生上课。
  也有部分中学考虑到一般只有初一的学生没有达到14周岁,干脆5月4日下午全校统一放假半天。记者了解到,广东实验中学直接让师生们的“五一”假期延长到了“五四”。该校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将半天的假期延长至1天,主要是考虑学校寄宿生较多,这样可以让寄宿生回家时间更充裕。
  大学:多间高校施行放假规定
  由于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广州地区的高校也呈现做法不一的局面,中大、广美、华农、华工等多间高校施行五四放假的规定,也有部分高校通知五四在校补课或者有秩序地组织团活动。有趣的是,一些学校原本并不打算放假,但在学生的要求下补上了放假通知。广东药学院是五一前最后一天才撤销五四补课的通知的。校方表示,五四放假存在不少的争议,目前还没有详细明确的实施细则,所以学校也是临时才决定放假。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相见时难别亦难

QQ|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联众涂料网 ( 沪ICP备11020344号-1 )

GMT+8, 2025-5-10 19:49 , Processed in 0.108552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