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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9: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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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概况
本帖最后由 reach-tek 于 2009-8-25 19:50 编辑
应对REACH法规的好处:
产品顺利出口:
只有严格按照REACH法规的条款履行产品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产品全面符合法规,才能得到进口商和欧盟监管当局的认可,保证产品的顺利出口;
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贸易商和进口商将寻找全面符合法规的产品而放弃不符合法规的产品,成为贸易商和进口商优先选择的供应商,获得更多的出口机会。同时为今后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即将实行的同类法规的应对打下良好基础,占领更多全球市场份额。
尤其是第一批需要完成注册的时间是2010.11.30,客观上会存在一部分出口量大的企业,不能及时完成正式注册,因此不能继续出口。此时,市场将出现至少3个月的空白期,是提前完成正式注册企业(1000吨以下企业可以提前完成正式注册)抢占市场的机会。
提高产品竞争力:
企业通过法规的应对而对自身产品有全方位了解,并可能寻求或研发新物质取代现有有害物质,使得产品配方得到改进,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赢得更多市场。
概要:欧盟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全称为“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严重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对欧盟产品出口。化工、石矿、医/农药(中间体)、化妆品、橡胶、金属、纺织、印染、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对欧盟出口,生产、出口企业必须为其产品中的物质向欧盟(预)注册,否则将禁止出口大于1吨/年以上。
REACH法规是有史以来,影响面最广,涉及行业最多,同时也是最复杂,应对难度最大的法规。应对失当,将成为巨大的技术型贸易壁垒。
预防性原则:REACH相对于以前欧盟化学品法规最大区别是:一种物质没有证明它是安全的,则这种物质被认为是危险的。而以前则相反----一种物质没有被证明是危险的,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
法规目的:
1.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2.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
3.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
4.减少脊椎动物实验;
5.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义务相一致。
REACH主要内容:
1.注册:年产生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不包括法规明文规定的几种情况)。超过10吨/年的,注册时,还需要提供CSR。对于分阶段物质,享受预注册。简单讲,注册就是得到物质的一些(理化,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数据,并通过这些数据得出该物质对人类与环境的危害程度(风险)(通过CSR),并得出相应的控制风险的方法(通过CSR)。注册,是与中国企业最为相关的部分,也是整个REACH法规的核心。
2.评估:包括物质评估和档案评估。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评估主要与欧盟REACH法规主管当局ECHA相关,与中国企业基本无关。
3.许可:也称授权。对具有一定危险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这三个均是有一些危害物的类别)等。
4.限制:如果认为某种物质、配制品、或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简单说,即产品中含有这些物质,会被限制用途,或限制用量。
5.通报:如果物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SVHC),该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超过1吨/年,并且含量超过0.1%(w/w),则有义务向化学品局ECHA通报该物质。目前SVHC物质有15种。目前,进口商要求较多的REACH下SVHC检测,即根据此项要求而来。但由此项要求可知,除了检测之外,对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符合此项要求,已经尽了法规要求的义务。
6.供应链信息传递:
对于特定物质,需要传递SDS。这些特定物质是指:(1)欧盟67/548/EE号指令或1999/45/EC号指令分为危险品的标准(2)PBT,vPvB物质(3)SVHC。SDS与MSDS不同。传递SDS,是OR的义务。
其它物质(指除了以上那些危害性物质之外的),需要提供一些信息,但不是SDS。
配制品,需要以整体传递供应链信息。
物品:SVHC相关信息,详见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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