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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进立邦的来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EDCOAT    时间: 2010-8-29 21:14
标题: 想进立邦的来看看
立邦为了留住人才开始在公司实行同业竟止合同。
如果你希望一直在立邦工作并得到提升--尽快加入
否则请好好考虑一下。
合同大概是离职后两年不能在同行业工作,公司补偿4个月的薪水。
作者: yuanhy    时间: 2010-8-29 21:41
回复 1# EDCOAT


    一般是不不能在同业工作2年的话,需要补偿的是2年的薪水吗?,而不是4个月的薪水,立邦也太欺负了人吧,想4个月的薪水就打发人了。
作者: dqv1    时间: 2010-8-29 21:44
这条规定对于搞技术的很不合理
作者: EDCOAT    时间: 2010-8-29 21:46
何不合理,看你自己怎么看。
作者: sorlin    时间: 2010-8-29 21:55
这个东西不管用吧。
还不一样去别的地方做事情。
我从来没见过谁受到这个限制。
作者: baishu11    时间: 2010-8-29 23:05
现在 好多公司都这样的,针对技术员的
作者: jcshili    时间: 2010-8-30 08:30
不是技术人员也是这种对待
作者: coat1980    时间: 2010-8-30 08:35
为了4个月薪资,2年不在本行业做??脑子进水了吧?没了立邦就不能做涂料了?
作者: kevinfc    时间: 2010-8-30 09:15
立邦有什么好的,不在立邦,仍然可以干得开心、仍然可以拿到高工资。两年不能再同业中就业,那应该是不两年的工资,这样才对等。法律中有一条是对等原理。不对等的同业限制与经济补偿,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以前在西,西安也出现过相同的案例,结果以公司败诉。(败诉的原因就是同业限制与经济补偿不对等。不是立邦公司,是另外一家公司。)
作者: who1    时间: 2010-8-30 11:29
技术人员苦啊   
一、对身体毒害深
二、在公司的最底层
三、最主要的是薪资低
四、现在又出现个保密协议规定
之所以中国的技术永远赶不上国外,以上四条为主要的原因!不破以上四条,中国难以发展
作者: 涛声    时间: 2010-8-30 20:24
条件不对等!如果竞业限制两年,那就得补两年的全薪才行!如果只有四个月,在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
说实在的,在中国,做涂料这一行,能做到竞业限制吗?想当初,立邦从华润挖了一帮人过去做木器漆……
作者: chenhao    时间: 2010-8-30 22:40
立邦太欺负人了,2年补了4个月;太抠门,霸王条款,兄弟们不要去立邦。
作者: 榴连    时间: 2010-8-31 10:38
既然是吃这一行饭的,自然离开一家公司后,就得去另外一家同行公司.
四个月的薪水够吃两年么?
即使是补全两年的薪水,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也是得不偿失的,两年没在该行业做了,对行业的熟悉度必然会下降,再找工作或者是找到工作后的熟练程度都会有所折扣.
可笑的是,这样不公平的合同,制定者还自以为是施恩!
作者: ztflove    时间: 2010-8-31 11:03
:curse:补四年的工资我可以考虑考虑!
作者: huangyutao18    时间: 2010-8-31 14:05
对呀,这种合同基本属于瞎扯淡。
作者: EDCOAT    时间: 2010-8-31 22:20
立邦法务部可不是吃素的。
进来后你就了解了,欢迎加入立邦!!!
作者: 莫非    时间: 2010-9-1 09:58
立邦法务部可不是吃素的。
进来后你就了解了,欢迎加入立邦!!!
EDCOAT 发表于 2010-8-31 22:20


我觉得“立邦法务部”该吃shi。
一个做涂料的公司居然还有“法务部”??真TM新鲜!!有没有警务部?有没有监狱??
作者: xuehaiwuya    时间: 2010-9-1 12:27
想不到连立邦这样的大公司都这样,小公司怎么作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heidoudong    时间: 2010-9-1 14:15
4个月紧2年。。。很无语
作者: heidoudong    时间: 2010-9-1 14:16
4个月紧2年。。。很无语
作者: zmrxppp    时间: 2010-9-1 18:01
立邦的兄弟姐妹们,快快跑啊,赶紧的,否则4各月紧2年......
作者: fan53    时间: 2010-9-1 19:21
管他什么呢,反正要是在立邦的出来一样去别的公司,我相信中国的法律不会承认他那些规定的。
作者: 金色甲虫    时间: 2010-9-2 10:09
好像在听书一样的,呵呵!
作者: firefly2219    时间: 2010-9-2 11:01
我们公司都实行一两年了,管他的。。。。。。
作者: zihudie1024    时间: 2010-9-2 11:09
路过。。。。。。
嗯,不合理。
作者: Paint_li    时间: 2010-9-2 14:46
很幼稚的条款
作者: zjbx007    时间: 2010-9-2 22:09
呵呵!第一次听说这个1太不合理啊!
作者: 060406    时间: 2010-9-2 22:39
稀奇了,立邦这样的规定在很多公司都有的,但也没听说过真正出来后不再同行业做啊
作者: EDCOAT    时间: 2010-9-3 06:34
关西也有一样的合同,不是全部的关西都有啊!
不过他们法律手段不强。
法律上来说,只要你签了就是认同条款,合同生效。
作者: Mooerhan    时间: 2010-9-3 15:26
没意思,就日本人花样多
作者: yuanhy    时间: 2010-9-6 16:45
回复 30# EDCOAT

签了,如果是被迫签的,一样是无效,原来在公司一直干,突然要求签,如果不签就离职,这样的行为是被迫的,一样是无效。现在懂法的人原来越多,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也多了,这样的案例,在中国是没有成功过的,虽然说立邦的法律部不是吃素的,但是在公司里面,一涉及到钱的问题,领导层都是压着,不会让赔款额增加。法律部想做什么也做不了的,只是法律部的人会跟老板阐明利害关系,最后定夺的都是老板。如果真有员工要打官司的,公司输了,也不会责备法律部,因为法律部做了他们应做的事情,而只是领导层想跟中国劳动部和员工博弈一番,期望他们不要告公司。
作者: 漆彩时空    时间: 2010-9-6 22:20
没什么的  我都签过150W的违约金,能怎么样  不过  我后来改行了 我的老总  辞了自己就开了公司 呵呵  原来的公司也没跟他打官司
作者: lushan    时间: 2010-9-7 08:57
这个合同只是希望新进员工能对公司负责,但两年补4个月薪资就需要再验证了
作者: Thunder11    时间: 2010-9-8 09:51
靠这个合同,真正能留着的还算是人才吗?
作者: EDCOAT    时间: 2010-9-8 14:40
36计走为上!!
开始求职了。有要人的吗?
作者: yaojie001    时间: 2010-9-9 15:04
立邦很好?一点不觉得,曾有个国内的一家公司的经销经理和我说,他们的产品并不是特别好,只是财大气粗打的起广告
作者: xia2009    时间: 2010-9-10 09:12
还法务部?
TMD,挣中国人的钱净TM瞎浪费
作者: shopprimer    时间: 2010-9-30 18:07
回复 18# 莫非


    PPG也有法务部,不过立邦法务部吃不吃素我不用知道,因为这种鸟规定,谁也不会去。
作者: Linda范    时间: 2010-11-2 09:51
果然是小日本人的企业。。。。。。
作者: yspengtao    时间: 2010-11-3 19:18
晕死  没有立邦 我会饿死吗 照样在涂料行业活的好好的
作者: crab0810    时间: 2010-11-15 16:53
晕,才补4个月,太少了!!!
作者: goodluck715    时间: 2010-11-28 16:45
/:wuliao/:wuliao/:real?
作者: 笑晓    时间: 2010-11-29 19:22
立邦法务部都是法盲啊。
作者: xzl718    时间: 2011-2-18 13:06
我是从立邦出来的,没听说有这样的规定呀,唬人的!不过立邦待遇不高是真的
作者: wutong615    时间: 2011-2-18 15:06
我也是立邦出来的,没听说过,可能是最近才搞的吧。
立邦待遇不高,这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 CaPriCorn    时间: 2011-3-9 21:27
回复 xzl718 的帖子

去年年底才出来的政策~
作者: 伪劣工程师    时间: 2011-3-10 00:57
打倒鬼子!
作者: 大口袋子    时间: 2011-3-11 07:55
这种合同能合法吗?别人的自由啊!
我去立邦面试过一次
后来又让我去面试 我就没去了 感觉里面味道挺大 新手待遇很一般
作者: noyuncat    时间: 2011-3-11 22:59
国内某个最大的民营企业也要求签订类似条款
作者: ro1673    时间: 2011-3-19 18:02
呵呵,我知道内幕,那份竞业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的,但是公司全给收走了,不签的话,经理会逼着签,而且你真的辞职了,也不在涂料行业了,它也不会给你钱的,你没有证据,不过一般小工那也不会怎么严查的,主要是针对高级技术人员,技术经理之类的。
作者: ro1673    时间: 2011-3-19 18:03
回复 EDCOAT 的帖子

咱俩不会是在一个地方吧,呵呵 你是什么 IU  TU?
作者: ro1673    时间: 2011-3-19 18:05
回复 榴连 的帖子

每年给4个月的,我还在想呢,真要是这样我就考研究生去,考上了辞职,如果他们真的履行承诺,那我研究生生活会很滋润啊 比补助多多了。
作者: ro1673    时间: 2011-3-19 18:06
回复 chenhao 的帖子

每年补4个月,不过一般小人物辞职 公司都不补,因为合同及副本都被法务部收走了。
作者: mywdh    时间: 2011-3-20 13:19
我签了那些协议,是补偿离职后两年工资的三分之一,后悔死了,我工资又不高。不知有什么办法能取消这种协议!我不是在立邦!
作者: 维尼熊    时间: 2011-3-25 09:17
回复 who1 的帖子

是啊,技术员必须懂生产还有技术,呵呵
作者: lgt869112806    时间: 2011-3-28 13:20
who1 发表于 2010-8-30 11:29
技术人员苦啊   
一、对身体毒害深
二、在公司的最底层

同感,深有体会
作者: zynf1121    时间: 2011-3-29 16:55
本人之前也在立邦待过,他们的法务部没那么夸张
很多人把立邦当作养老院,混混日子蛮爽的
作者: roadman    时间: 2011-4-6 21:53
跳槽的不要来立邦,汽车有很多跳槽进来的,都被逼走路了.新毕业的先玩你几年再说
作者: roadman    时间: 2011-4-6 21:56
日本鬼子花样多,汉奸花样更多.和电影上一样,汉奸更可恶.
作者: suyq001    时间: 2011-4-24 19:29
小日本立邦,还真TM真能瞎摆弄。挣了中国人多少钱,还不满足。中国涂料行业被立邦打压的厉害。还TM的狂。
作者: suyq001    时间: 2011-4-24 19:30
老子找不到工作,饿肚子都不会去立邦!
作者: suyq001    时间: 2011-4-24 19:31
谁在立邦,爷鄙视谁!
作者: 好色之涂    时间: 2011-4-30 19:46
这个没有多少约束力的。
得看企业(不管是外资还是本土企业)对待员工的态度和员工的道德标准,
每个人在心中都有一把标尺的。
4个月对两年?
怎么能衡量各自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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