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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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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15:5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环氧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epoxyethane

中文名称2: 氧化乙烯
英文名称2: ethylene ox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47
CAS No.: 75-21-8
分子式: C2H4O    分子量: 44.0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环氧乙烷 75-21-8

第三部分: 作用
【药理作用】环氧乙烷是广谱、高效的气体杀菌消毒剂。对消毒物品的穿透力强,可达到物品深部,可以杀灭数病原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病毒和真菌。气体和液体均有较强杀微生物作用,以气体作用强,故多用其气体。认为,环氧乙烷杀灭微生物是由于它能与微生物的蛋白质,DNA和RNA发生非特异性烷基化作用。以蛋白质为例,蛋白质上的羧基、氨基、硫氢基和羟基被烷基化,使蛋白质的正常的生化反应和新陈代谢受阻,导致微生物死亡。环氧乙烷经水解转化成乙二醇,乙二醇也具有一定杀菌作用。
本品在医学消毒和工业灭菌上用途广泛。常用于食料、纺织物及其他方法不能消毒的对热不稳定的药品和外科器材等进行气体熏蒸消毒,如皮革、棉制品、化纤织物、精密仪器、生物制品、纸张、书籍、文件、某些药物、橡皮制品等。

【用法用量】 因环氧乙烷易爆易燃,在空气中浓度超过3%可引起燃烧爆炸。一般使用CO2或卤烷作稀释剂,防止燃烧爆炸,其制剂是10%的环氧乙烷与90%的CO2或卤烷混合而成。消毒时必须在密闭容器内进行。较常用的有固定容器消毒法,消毒袋消毒法,塑料棚幕消毒法和自动控制消毒箱消毒法。上述各种方法都须保证灭菌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工作条件对操作人员没有明显的危害性。消毒效果与消毒时间、温度、湿度、污染微生物类型和数量及环氧乙烷在消毒溶器中的分压有关。温度升高增强杀菌作用,对大多数对热不稳定的物品常用温度约55℃。干燥微生物必须给予水分湿润才能杀灭,常用的消毒剂相对浓度40%~60%。消毒时间6~24h

【不良反应】 环氧乙烷对人及动物的毒性高于四氯化碳和氯仿,和氨气相似。本品对眼、呼吸道有腐蚀性,可导致呕吐、恶心、腹泻、头痛、中枢抑制、呼吸困难、肺水肿等,还可出现肝、肾损害和溶血现象。皮肤过度接触环氧乙烷液体或溶液,产生灼烧感,出现水疱、皮炎等,若经皮吸收可能出现系统反应。环氧乙烷属烷基化剂,有致癌可能。

【注意事项】 环氧乙烷对大多数消毒物品无损害。可破坏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如维生素B1、B2、B6和叶酸,消毒后食物中组氨酸、蛋氨酸、赖氨酸等含量降低。链霉素经环氧乙烷灭菌后效力降低35%,但对青霉素无灭活作用。因本品可导致红细胞溶解、补体灭活和凝血酶原破坏,不能用作血液灭菌。

【外观】 室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空气重,密度为1.52,具芳香醚味;当温度低于10.8℃时,气体液化。无色透明,能与水以任意比例混溶,并能溶于常用有机溶剂和油脂。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刺激剂和原浆毒物。急性中毒:患者有剧烈的搏动性头痛、头晕、恶心和呕吐、流泪、呛咳、胸闷、呼吸困难;重者全身肌肉颤动、言语障碍、共济失调、出汗、神志不清,以致昏迷。还可见心肌损害和肝功能异常。抢救恢复后可有短暂精神失常,迟发性功能性失音或中枢性偏瘫。皮肤接触迅速发生红肿,数小时后起泡,反复接触可致敏。液体溅入眼内,可致角膜灼伤。慢性影响:长期少量接触,可见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有毒,为致癌物,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接触碱金属、氢氧化物或高活性催化剂如铁、锡和铝的无水氯化物及铁和铝的氧化物可大量放热,并可能引起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酸类、碱类、醇类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禁止撞击和震荡。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酸类、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5
前苏联MAC(mg/m3): 1
TLVTN: ACGIH 1ppm,1.8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变色酸分光光度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气体。
pH:

熔点(℃): -112.2                 沸点(℃): 10.4

相对密度(水=1): 0.8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52
饱和蒸气压(kPa): 145.91(20℃)
燃烧热(kJ/mol): 1262.8
临界温度(℃): 195.8                     临界压力(MPa): 7.19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30(计算)
闪点(℃): <-17.8(O.C)
引燃温度(℃): 429
爆炸上限%(V/V): 100                        爆炸下限%(V/V): 3.0
溶解性: 易溶于水、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乙二醇、表面活性剂、洗涤剂、增塑剂以及树脂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禁配物: 酸类、碱、醇类、氨、铜。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经眼:18mg/6小时,中度刺激。人经皮:1%,7秒,皮肤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注意对大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不含过氧化物的废液经浓缩后,控制一定的速度燃烧。含过氧化物的废液经浓缩后,在安全距离外敞口燃烧。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21039
UN编号: 1040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酸类、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卫生标准 (GB 11721-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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